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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局,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农业局、河南工业园区社会事务局、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为深刻汲取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4.21"龙舟翻船教训,解决全市行政区域内林区涉水上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厅函〔2018〕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44号)、《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集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来安委办〔2018〕20号)要求及4月23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我局制定了《来宾市林业系统集中开展林区涉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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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来宾市林业系统集中开展林区
涉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4.21"龙舟翻船教训,解决全市行政区域内林区涉水上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厅函〔2018〕2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集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44号)、《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集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来安委办〔2018〕20号)要求及4月23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林区范围内水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林区范围内涉水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来宾市林区范围涉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时间
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根据《安全生产法》、《森林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及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辖区内林区范围所辖水域日常安全管理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
四、检查内容
(一)开展林区范围内涉水旅游活动安全大检查;
(二)督促林区涉水旅游项目管理单位、旅游项目经营单位、旅游船舶落实水上旅游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林业局,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农业局、河南工业园区社会事务局、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林区范围内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负责人要承担起本辖区林区范围内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带头从严管理,带头抓好落实。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任务和职责。
(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
在大检查过程中,要针对辖区的重点、难点,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建立专门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措施。对隐患突出的区域要采取专人盯渡口、专人盯渡船、专人盯涉水旅游项目的措施。
(三)依法整治,严厉打击
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重点环节,实施重点整治、精确打击,依法严惩一批严重危害林区范围内水上安全的非法违规行为。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林业局,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农业局、河南工业园区社会事务局、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本次专项治理的全过程,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等舆论工具,宣传水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当地林区范围内涉水活动的管理人、经营人、船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
(五)加强督查、追究责任
各县(市、区)林业局,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农业局、河南工业园区社会事务局、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认真落实林区范围内水上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对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能、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由此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及时总结,长效治理
各县(市、区)林业局,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农业局、河南工业园区社会事务局、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及时总结林区范围内本次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林区范围内涉水安全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林区范围内涉水上安全保障水平,形成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治理机制。请各县(市、区)林业局,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农业局、河南工业园区社会事务局、广西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于5月1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林区范围内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市林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来宾市林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联系人:黄乐君,联系电话:6620723,电子邮箱:lbcyk02@163.com。